传销一词算是舶来品,翻译为英语:direct selling。既有翻译为直销,又有翻译为传销。但是,在当时的中国确实被翻译为传销。原因有三个。
第一个:这个词组被翻译称为“传销”可以称之为:传承销售。之后,一些官员将该词解释为:“产品被层层流转层层加价的多层次销售”。(《中国直销法规演变》何凯立博士著 第23页)
第二个:direct selling在中国没有叫成“直销”,而是被叫作“传销”原因,当时的中国“直销”是指一种已有的经营方式,即“前店后厂”的经营方式。为了避开传统企业的直销模式,就翻译为“传销”,既有口口相传的销售意思。
第三个:一些外国企业的不断游说,使得中国当时的官员也试图把传销区分为两种形式:“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当时政府确实也是这样批准,多层次传销在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单层次传销归属地方批准,一年审核一次。实际实施过程中,发现“单层次传销”类似于“前店后厂”模式,又变易管理,所以1998年国家颁布许多禁令,废除传销,改为由店铺的“直销”。
从此开始,中国传销一次被界定为:非法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