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看过来!
太原房管局出台新规
从3月19日开始
咱太原六城区自行成交的二手房交易的资金要被政府监管啦
3月8日,太原市房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自2018年3月19日起,太原市六城区自行成交的二手房交易实施自有资金监管(自有资金是购房款中买方自有部分,一次性付款的自有资金为全款、贷款付款的自有资金为全款中除去贷款剩余部分)。
意思就是,咱们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
房钱不通过中介公司
而是划入一个“专用账户”来做中介
这个“专用账户”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
最大程度的保障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
所谓“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其实就是二手房买方将交易资金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完成后,由监管机构将监管资金划入二手房卖方的银行结算账户。
咱们一般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
过程都很麻烦还费时费力
交易的时候房钱还得通过中介
中介没有安全保障
解决了咱的资金安全保障问题
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要资金监管
下面这些情况就可以免除交易资金监管
1、直系亲属间以房屋买卖形式转让房产的;
2、房款已结清且有银行转账流水的;
3、卖方(或其直系亲属)因重特大病就医急需资金,可出具病历或诊断书、缴费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明。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是监管业务由太原市房产交易服务中心承办
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另开此项业务、不得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不得利用客户资源和信息优势强制提供担保、金融等相关服务
这样是不是放心多啦
再也不怕黑中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