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太原市顺达搬家服务有限公司
固定电话:0351-7075555
手 机:15234008748
邮 箱:[email protected]
q q:824352539
微 信:15234008748
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体育路口
搬家公司的行为属于物流业经营的一种方式,而物流是现代社会中一种有目的的经济活动。由于现代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因此,从事物流业经营和参与物流活动的各方,对物流涉及的法律问题应该有一个全面而概括的了解。
按照我国法律有关搬家双方的义务规定:在涉及运输的情况下,要搬家的客户应将要搬走的家私物品交给搬家公司承运,并与搬家客户约定时间、地点、达成相关的搬家合同协议。而在其它情况下,搬家公司应将那些家私物品交给搬家客户自己处置。需要搬家公司安排运输的情况下,搬家公司应以通常的运输条件,用适当的运输工具,把家私物品运到指定的新家。交接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间或订约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完成。
如果搬家客户自己不收拾物品,而把收拾的事宜交给了搬家公司。搬家公司就有义务按照法律与合同的规定做好。关于家私物品的品质、包装等方面的要求,法律规定,搬家公司交接的家私物品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相符,并按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搬家公司在包装、运输、搬运的过程中,损坏或弄丢了搬家客户的家私物品,搬家客户有权向搬家公司要求索赔。搬家公司也理应按照搬家合同的规定,对搬家客户进行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