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已实现了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全体干部将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秉持实干精神,追求卓越目标,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组织收入、落实减税政策、优化纳税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等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和税收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新税务,不断提升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组建后,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所有税收业务,享受“一厅通办”“一网通办”等优质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步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