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买卖二手房的朋友注意了!从2017年9月13号起我市二手房实施限售,在取得房产证满两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日前,我市房管局发布了二手住房短期交易转让实施细则,明确了部分符合条件的住房不在“限售”之列。
其中包括
房改、继承、受赠、离婚分割、拆迁安置等“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房屋;
房产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工业用房、公寓等“非住宅”的;
以及房产性质为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安居房、解困房等“非商品住房”的政策性住房,都不在限制交易范围内。
另外,也对两年的时间限制作出了说明,购房人所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延期办理房产证,可以按照当初购房时太原市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办证日期来计算,日期至今满两年的,可以进行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