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是指用人声演唱的音乐形式。声乐是以人的声带为主,配合口腔、舌头、鼻腔作用于气息,发出的悦耳的、连续性、有节奏的声音。按音域的高低和音色的差异,可以分为女高音、女中音、女低音和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每一种人声的音域,大约为二个八度。声乐包括: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2006年中国又出现了原生态唱法。通常声乐指美声唱法。美声的发展与歌剧的诞生有密切的关系,如果说阉人歌手的出现奠定了美声唱法的基础,那么歌剧的诞生和发展又从更符合歌唱艺术发展的文化层面促使了美声的发展。歌剧诞生于文艺复兴运动的极大影响之中,当时,佩里、卡契尼、蒙特威尔第等作曲家,在歌剧创作中为了仿效希腊悲剧的朗诵调,他们使旋律与歌词内容、情绪变化,以及语言的起伏紧密结合,在歌剧中主要起着展开情节的作用。他们突破了传统和保守的束缚,创造了采用自然声音,由各角色来演唱自己段落的宣叙调演唱形式。为了使宣叙调的演唱更具有古希腊人在广场上演悲剧朗诵的那种声音效果,就不能采用声音微弱的童声和假声,而需要采用有足够气息支持,有丰厚声音共鸣,丰满宏亮而咬字清晰、真切、并富于穿力的声音。“这些就促使佛罗伦萨小组的成员除了创作之外,还必须研究解决如何演唱的问题,于是就在前人,特别是维基的三幕仅供清唱用的16世纪恋歌剧《安菲帕那索》的演唱经验基础上,发展出了美声唱法”(摘自尚家骧的《欧洲声乐发展史》)。